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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伐之与救守一实也,而取舍人异。
以辨说去之,终无所定论。
固不知,悖也;知而欺心,诬也。
诬悖之士,虽辨无用矣。
是非其所取而取其所非也,是利之而反害之也,安之而反危之也。
为天下之长患、致黔首之大害者,若说为深。
夫以利天下之民为心者,不可以不熟察此论也。
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无道而罚不义也。
攻无道而伐不义,则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
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义也,是穷汤、武之事,而遂桀、纣之过也。
凡人之所以恶为无道、不义者,为其罚也;所以蕲有道,行有义者,为其赏也。
今无道、不义存,存者,赏之也;而有道、行义穷,穷者,罚之也。
赏不善而罚善,欲民之治也,不亦难乎?故乱天下、害黔首者,若论为大。
禁塞
四曰:夫救守之心,未有不守无道而救不义也。
守无道而救不义,则祸莫大焉,为天下之民害莫深焉。
凡救守者,太上以说,其次以兵。
以说则承从多群,日夜思之,事心任精,起则诵之,卧则梦之,自今单唇干肺,费神伤魂,上称三皇五帝之业以愉其意,下称五伯名士之谋以信其事,早朝晏罢,以告制兵者,行说语众,以明其道。
道毕说单而不行,则必反之兵矣。
反之於兵,则必斗争之情,必且杀人,是杀无罪之民以兴无道与不义者也。
无道与不义者存,是长天下之害而止天下之利,虽欲幸而胜,祸且始长。
先王之法曰:“为善者赏,为不善者罚。”
古之道也,不可易。
今不别其义与不义,而疾取救守,不义莫大焉,害天下之民者莫甚焉。
故取攻伐者不可,非攻伐不可;取救守不可,非救守不可;取惟义兵为可。
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义,攻伐不可,救守不可。
使夏桀、殷纣无道至於此者,幸也;使吴夫差、智伯瑶侵夺至於此者,幸也;使晋厉、陈灵、宋康不善至於此者,幸也。
若令桀、纣知必国亡身死,殄无后类,吾未知其厉为无道之至於此也;吴王夫差、智伯瑶知必国为丘墟,身为刑戮,吾未知其为不善、无道、侵夺之至於此也;晋厉知必死於匠丽氏,陈灵知必死於夏徵舒,宋康知必死於温,吾未知其为不善之至於此也。
此七君者,大为无道不义,所残杀无罪之民者,不可为万数。
壮佼、老幼、胎<月卖>之死者,大实平原,广堙深溪大谷,赴巨水,积灰填沟洫险阻。
犯流矢,蹈白刃,加之以冻饿饥寒之患,以至於今之世,为之愈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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