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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余乐就递出了自己的右手。
白驹垂了垂眼:……
人类的礼节,大概是叫握手。
白驹矜持地抬起右前爪搁在了余乐手掌上,微微踩了踩,便收了回去。
余乐快要被白驹从浑身威严的白毛里透出的王者气质给迷晕了。
街边偷拍白驹的几个小姑娘已经快昏古七了。
这个毛茸茸!
他!
会!
握手!
!
!
不是把爪子放到手掌心晃荡的握手,他会很矜持地踩踩!
仿佛被那两爪子踩在心窝窝里的两个小姑年互相捏着手,张着嘴无声地尖叫和蹦跶。
白驹觉得浑身的皮毛都紧了紧。
他警惕地动了动耳朵,眼角的余光扫过街头巷尾,喉头低低地“呜”
了一声,便有一道沉稳的嗓音传到了余乐的耳中:“此地不宜久留,带本王去妖管局。”
余乐回过神,收拾了一下自己的表情,人模狗样地站起身,象征性地牵过了白驹颈上的牵引绳。
虽然不明白这位大佬是发现了什么东西而急着离开,毕竟人家已经发话了,余乐便选择二话不说地执行命令。
这些可以一睡几百年不醒的大妖怪,骨子里都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家伙;虽然白大佬素有美名,却也不见得是个温和的角色。
白驹坐在之前见过的汽车里,对身下柔软的坐垫很是满意;紧绷的神经也微微放松了下来。
现在的人类很奇怪。
他只不过是按照小猕猴讲解的一部分人类规矩行动罢了,过马路、握手都是很寻常的事情,可是为什么总有挥之不去的视线锁在他身上?尤其是在他和小余握了握手之后,他能感觉到之前观察自己的几道视线愈发的灼热了起来,空气中都跳跃着明显的精神波动。
白驹压力有点大。
他没察觉到恶意,但是这种精神波动让他觉得很难适应。
以前的人类不是这样的……他们往往会在他面前散发出敬畏、虔诚的精神波动,矜持、婉转而卑微,又或者是希冀、渴望甚至贪婪,却不像现在这样直白又热烈,跟当街示爱似的,让人怪不自在的。
白驹把下巴搁在前爪上,感知着身|下汽车轻微的震动,微微垂了垂眼睫,一双幽黑的瞳孔中划过一丝血色。
在沉睡之前,他算是个小有名气-->>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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