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看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7章(第1页)

第37章

楚瑾的字确实不错,钱多多以前写什么重要的东西,都是跑来让楚瑾代笔,所以这次林凡希望帮忙誊写,她也没觉得有没什么。

在荣州有些学识的公子小姐都喜欢吟诗作赋,虽然林凡一直没有想起来关于过去的事情,但是通过最近林凡“本能”

表现出来的样子,楚瑾坚信,他绝对也是出身名门的公子。

会作诗再正常不过了,说不定还可以通过作诗想起来以前的事情。

一想到林凡可能会恢复记忆,楚瑾心情就很好,她还是对林凡心存愧疚。

林凡悠悠的说道,“现在正是菊花盛开的季节,所以我写了一首和菊花相关的诗。”

楚瑾提笔,等待着林凡念诗。

“秋丛绕舍似陶家,”

丛丛秋菊环绕屋舍,好似陶潜家,“绕”

字写屋外所种菊花之多,给人以环境幽雅。

楚瑾规规整整的将这句诗写在纸上,她虽然不知道陶潜是谁,但是能被写在林公子的诗里,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遍绕篱边日渐斜。”

围绕篱笆转游,不觉红日西斜。

专注的赏菊,都不知道日之将夕,是多么悠闲自得的神态啊,楚瑾仿佛看到了林凡在夕阳下赏菊的样子,不由脸颊微红。

“遍绕”

“日渐斜”

,把赏菊入迷,流连忘返的情态和对菊花的由衷喜爱真切地表现了出来,字里行间充满了喜悦的心情。

楚瑾似乎看到了满园的菊花,也感受到林凡心中的喜悦。

林凡并不知道楚瑾心中的想法,他悠哉游哉的继续念道。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楚瑾的眼眸不由一缩,她虽然不擅写诗,但并不是不喜诗词,诗词大家的大作她也会膜拜,家中更是藏了很多本诗集。

菊花一直都活跃在文人的诗词里,可是像此诗这个角度赞赏菊花的却不多诗却不多。

这两句点明了喜爱菊花的原因,并不是没来由的喜欢菊花,而是因为当菊花凋谢了以后,再也没有其他花了。

时至深秋,百花尽谢,唯有菊花能凌风霜而不凋,独立支持,为世界平添了盎然的生机。

一旦菊花谢尽,便无花景可赏。

楚瑾从字里行间看出林凡对菊花历尽寒冷最后凋零的坚强品格的赞美之情。

一朵朵清寒傲雪、淡泊名利的菊花也随之跃然纸上。

林凡低声说道,“多谢楚姑娘,这首诗我拿走了。”

听到林凡的话,楚瑾才从思绪中醒过来。

“好,好的。”

她双手将纸递给了林凡。

林凡将纸折好,微微笑了笑离开了书房。

......

第二天傍晚,楚府门口就停着一辆马车。

马车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奢华。

林凡跟着楚瑾走到门口,就看到钱多多掀开窗帘朝他们招手。

“上来。”

楚瑾很少应酬,平时去府衙办事都是步行,如果需要去外县就直接骑马,而小年一般只在楚府周围的区域玩耍,所以楚府家里很少用马车。

但是马车肯定是备着的,只是跟钱多多这个富婆的豪华马车比,就简陋太多了,所以钱多多执意要用她的马车,楚瑾性格好,这种小事都是秉持随便的心态。

林凡这才有机会享受一把荣州第一富婆的豪车。

马车在荣州梅县的大街上绕了一圈才缓缓行驶到袁府大门口。

袁刺史的府邸的大门比楚瑾家气派很多,凸显了刺史的地位。

门口早就聚集了荣州城里的达官显贵。

有的公子小姐三五成群的相约往里走,有的相互谦让着进们。

袁家则有专门负责迎宾的家人在门口接客,还有下人负责书写礼单。

钱多多的马车刚到,就有不少人看过来,随后就是一阵窃窃私语。

“哟,瞧这马车真豪华啊,你们猜是哪家小姐来了。”

热门小说推荐
山盟犹可待

山盟犹可待

成婚的前一日,陈云诺被心上人诛杀满门。空有医术无双,却只能看着至亲血肉葬身牲畜腹中。九年之后,她从地狱归来,虐杀贱男渣女,以报灭门之仇。都城暗潮汹涌她将一个个衣冠禽shòu剥皮拆骨,逼的原形毕露。四面仇敌,唯他气度翩翩立于她身侧为夫难道没有教过夫人?毁他所爱之人夺他所图江山,方是解恨正途。他温声诱哄生一个,我替你雪恨,生一双,保陈家昌盛更胜往昔。陈云诺高高在上,不近女色,他们说的真是你?不近别人,我只想近你。...

偷心老公蜜蜜宠

偷心老公蜜蜜宠

她醉酒求婚就算了,某只狼竟然还当真,酒醒后她成了他的夜太太,她逃他追,最后他出示她抛夫证据,她欲哭无泪的做了他的夫人,事后她才知道什么叫恶狼缠身,她的小宇宙爆发我不要做夜太太,你找别人。嗯,你刚才说什么?我要离婚给你!...

王的男人:岂曰无衣

王的男人:岂曰无衣

身为皇女却从小被迫当成皇子培养,在步步惊心的后宫里孤军奋战,除了母后谁都不敢相信直到国师无衣的出现。那是个潇洒任性到让人嫉妒的少年,神秘的,似乎无所不能身为国师,身为她的太傅,他应该是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吧?龙秀说好的游戏人间,红尘不染心,麻烦不缠身呢?!无衣国师,过来,替朕捏捏肩!(阿墨完结作品有凤凰蛋腹黑上神vs大白鸟,懒仙下凡一睹定三生,请放心入坑,书友群398599680)...

我家怪兽初长成

我家怪兽初长成

穿越到星际世界的端木桐可以领养影视怪兽金刚,哥斯拉,王者基多拉,憎恶,毒妇别看金刚身高三十米,他才五岁,还是一个孩子。虽然哥斯拉现在身高一米,但给我足够的核元素,一百米不在话下。四十米长的大刀还算大?抱歉,我家金刚的巨剑五十米长。身高五米也算巨人?讲真的,我家哥斯拉一脚下去,能踩死一百个。教金刚剑术,一剑劈开一艘星际战舰。让哥斯拉穿上机械装甲,一口吐息堪比飞船舰炮。报告舰长,先头舰队全部覆灭!被被一个大猩猩和大蜥蜴杀光了!怪兽养成,星球种田。...

上品卿相

上品卿相

一个现代人的灵魂回到东晋,这个名士风流风云涌动的年代里,对乱世无动于衷,对名士有些不解,惫懒地被家国驱动,用脱节于社会的思想演绎另一种风流。是真名士,当自风流。大致是这么一个故事。但他首先面临的难题是到底要不要和小姑娘圆房...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