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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反应是把手指伸到嘴里一咬,疼。
我的怪动作引得对面的女人大笑起来。
胡甜,那不辞而别的胡甜,真实地站在我面前,大笑过后却马上嘟起性感的小嘴,似乎对我强行拉开她的手很不爽。
“胡……胡……,你,你怎么会在这?”
确定不是做梦后,我哆嗦着问。
“胡什么呀胡,我看你是烧胡了,走吧,饿死了,再呆下去我俩都成死人了,我的功劳抵得上一顿饭吧,带我去吃饭呀。”
女人连娇带嗔还是那幅顽皮样。
是胡甜,我就不怕。
但我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走上前去,伸出一个手指,按向她的肩,差点按到那一团鼓突。
女人脸一红,竟没躲,反是一把抓起我的手,关切地问:“云云,怎么啦?”
热的,是热的!
不是凉的,太平间呆久了,我知道尸体都是凉的。
是人!
是活着的胡甜。
我松了口气,也松了握着胡甜的手,笑着说:“胡甜呀,你哥不是说你回去了吗,你是怎么找到我这来的,对了,你哥的背包丢了,你找到没,说好他晚上来找我的。”
我竟有股失而复得的喜悦和冲动感在胸口荡着,屌丝发春,都这德性吧。
女人突地收了笑容,狐疑地看着我:“什么胡甜?我没哥呀,哪来的背包,我是周春呀,春春,你忘啦,怪不得你乱发怪话在朋友圈呢,看来这工作真的会让人魔怔的。”
啊?
我刚松了的色心又吊成了惊恐。
明明的胡甜,怎么是周春?
周春?我记起来了。
名字熟,样子模糊,这是真的。
说起来还是我到这太平间来和死人作伴的主因。
那场以少胜多砖头开瓢的英雄状举,就是为她。
她是我们学姐,大四,实习去了。
但与我们同舍的一哥们是男女朋友,学弟恋上学姐,本就没结果,偏我这哥们死性子。
简单说吧,因为一些花花草草的事情,我们为这哥们出了头。
最后我受到了休学三个月的处理,最后的最后,我就来这看死人了。
我哥们梦呓都念她的名字,所以名字熟,但因她一直在外实习,所以我们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那时大家还起过哄说搞个嫂子见面会,哥们红着脸说她忙一直没搞成。
没想到,在这里碰上了。
整一个胡甜的翻版!
狗日的,所有的事情好象都让我处于见证奇迹的时刻。
“走呀,等你几天了,屋子帮你收拾了,这里也帮你弄好了,还不感谢我?老呆这死人地嘛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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