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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九不像以往那样嗤之以鼻,却依旧是悠闲地抱了双肩,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
因为他知道,驯服这只犬并不是喂一块肉那样轻而易举的事情。
喂食它的人必须要狠厉,身上有一种霸气,能够超越驾驭它,让它心甘情愿地臣服在你的脚下,一辈子忠心。
就凭借她这副风吹杨柳一样的娇弱?百里九一声冷笑,静静地等待林诺雅哭爹喊娘地从犬舍逃出来,向着他哀哀乞怜。
他已经做好了英雄救美的准备。
百里九站累了,靠着一株大树坐下。
犬舍的方向依旧没有什么动静,偶尔听到一两声低低的呜咽。
他忍不住有些担心起来,虽然自己暗里叮嘱了侍卫见好就收,保护好她的安危,但是万一这女人不自量力,可别被凶犬们拖进屋里吃了。
那细皮嫩肉的,想必咬一口水水嫩嫩,口感不错。
百里九终于坐不住,站起身来,向着犬舍的方向走,越走越心焦。
还未走近,就见林诺雅大摇大摆地从里面出来,一只毛色枯黄的幼犬颠儿颠儿地跟在她的身后,有点一瘸一拐。
百里九立即被那只犬吸引了目光,再也离不开眼。
那犬虽然瘦骨嶙峋,毛色暗淡无光,甚至可以说遍体鳞伤,有些地方的皮毛都脱落了,丑陋不堪,却四肢粗直,前胸突出,双目如电,一种威压自然而然地从身上散发出来。
就是它了!
百里九不用问就可以确定,因为它身上还仍旧带着一股死亡的腐朽气息,那是没有从死人堆里打过滚的人感知不到的。
那只犬看到百里九在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立刻俯下前身,弓起后腿,露出几颗白森森的犬牙,跃跃欲试,却不像其他犬一样,低声呜咽。
“泡泡!”
林诺雅出声制止。
百里九忍不住目瞪口呆:“你叫它什么?”
“泡泡。”
诺雅得意地复述:“刚刚给它起的名字,威风吧?”
百里九颇有点无语,并且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只要这位犬兄没有意见,我自然不方便替他抗议。”
泡泡蹲下身子,眼皮懒洋洋地撩了一下,似乎是在响应百里九的话。
“你没事吧?”
百里九上下打量诺雅两眼,她的袖子看起来有些湿哒哒的,浑身倒并没有一点搏斗过的痕迹。
“能有什么事?”
“看你去了这么久,以为你跟它一块用餐呢。”
百里九语不气人不罢休。
“用餐倒没有,我只不过是用温水给它洗了一个澡,然后带着它顺道围绕着你的犬舍溜了一圈,让你的爱犬们拜见一下它们的王。”
“就这么简单?”
“不然还要怎样?”
百里九知道,自己可能错过了一场很精彩的较量,至于过程如何,只能自己向侍卫详细打听了。
他看着跟前那只犬,心里暗暗惋惜,这样凶猛的一只獒,落到这女人手里,成为一院子女人的玩物,前途可以预见。
果然,女怕嫁错郎,狗更怕跟错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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