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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始于荷尔蒙,止于多巴胺。
这话看来也是没错的。
只是他对那个从生活里一闪而过的女孩还谈不上喜欢,只是一种淡淡的好感,更多的是惊艳于她的美,以及那种钟灵毓秀的气质。
今天早上方宁和方微整理仓库的小房间时候,翻出了一个覆盖尘埃的箱子,没有上锁,打开一看里面整齐堆放了许多用黄油纸袋包裹的书籍,他们不知道是哪个爷爷留下的,也没敢乱动,就叫爷爷进来看一下。
方解放看了一眼,就说这是二爷年轻时候买的书本,后来分家了就整理好锁在箱子里,因为嫌麻烦也就懒得带到那边去,然后爷爷带着全家离开老宅,把门锁好,钥匙交给小爷,这一走就是五年之久,想来这书本也尘封五年多的时间了。
方宁也明白小爷一家比他们家还懒,连自己家都懒得搞卫生,就更不用说给他们家打扫了。
这一箱子书本尘封在这暗无天日的小房间里没有遭到破坏。
爷爷提起二爷的时候,神色有些复杂,侧过来的脸庞被屋檐透下来光线衬的光暗不定,白絮粒子浮光掠影般闪过,就是这个角度看过去,仿佛如同流动的油彩画,居然增添了沧桑感。
方宁看到爷爷讳莫如深的表情,也就不敢多问,只是提了几句这些书本可以不可以拿出来看?
“只是看书倒没多大的事,只是你要注意点,别弄坏了,到时候二爷要的话,我不好交差,毕竟是他的东西。”
方解放说。
“知道了,我一定会小心谨慎的。”
方宁点忙点头,恭送爷爷出去。
箱子里有许多金古黄粱温武侠小说,但更多的是今古传奇,神州奇侠,或者搜神话本小说,都被黄油袋子包好,拿出来书本都是崭新的,还散发着黄油的味道。
小房子里的光线有些昏暗,看不清楚书本的名字,等到他出去才看打开是古诗词,本来想放回去的,结果又忍不住打开了,看了一会儿觉得古诗词也有趣,就坐到凉亭读了起来。
“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
射杀山中白额虎,肯数邺下黄须儿。”
方宁轻轻诵读着,心中不免慷慨激昂起来,“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
他双指微敲在石桌上,并闭眼听竹林风声肃杀。
整个人好像瞬间被拉回到古代那个金戈铁马醉卧沙场的时代,仿若亲身经历那个转战三千里的豪迈气概,一朝成名天下知。
心里莫名悸动。
他这个错身时空的匆匆过客,耳边又响起厮杀声,羽箭如雨点交错旋,但是还来不及体会,就已经睁开眼睛。
之前发生的一切都恍若是错觉,空留怅然若失。
再也读不到传世的檄文,再也见不到千古的遗恨,再也不去期待历史的震撼,只有凛然安坐着的万古安然。
倚楼把酒听秋雨,怎奈江湖梦已远。
方宁起身,放下书本。
一阵淡淡的幽香传来。
又闻到桂花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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