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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客船备好了,少年也随之出发了。
药铺的伙计,还在掌柜的安排下,一路随行专门在旁边伺候。
伙计连反对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推上了船只,然后认命的收拾房间,勤快的干起了杂活。
他也不笨,自然知道,能让掌柜这么重视的人,肯定不一般。
要是一路上,伺候好了,少年向掌柜一提,他肯定得到奖励。
而且,一段时间接触下来,伙计也发现,少年非常好相处。
上船之后,少年就一直呆在房间之中,哪里都不去。
只有到吃饭的时候,他送膳食进房间,少年才会开门迎接一下。
其他时间,少年一直闭门不出,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
这样的情形,与传说中的大家闺秀似的,足不出户。
另外,据伙计的观察,也隐约揣测,少年的病,应该蛮严重的。
因为,从镇江到金陵,也要两三天的时间。
他每天早上,去帮少年收拾屋子的时候,就会发现,少年睡觉的床榻,竟然满是汗渍。
光滑的竹板床,被一层层汗水浸泡,显得格外的油亮,润如脂肪。
少年身上的衣服,也是这样子。
表面看起来,似乎是干的。
但是伙计却无意中看到,在少年衣服的夹层中,却是湿漉漉,好像浸泡过水,没拧干似的。
而且,这两三天时间来,少年的脸色,更是一天比一天苍白,竟然毫无一点血色,与传说中的僵尸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伙计一直很好奇,不明白少年明明有病在身,为什么不去找大夫医治?难道这个就是掌柜掌常说的,讳疾忌医?
伙计想不通,不过他不是多嘴的人,所以一直憋着不说,免得惹怒了少年,回头向掌柜的嘴一歪,说他的坏话。
那他只得乖乖的滚回乡下老家,继续耕田种地去了。
幸好,三天时间,也不算长久。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晃眼就过去了。
这一天清晨,船只顺利的抵达金陵城的码头。
伙计兴冲冲的去敲门,汇报道:“公子,到地方了……”
“咔嚓!”
许久,房门打开,少年走了出来。
伙计眼尖,却注意到了,在少年的额头上,却有一层细细的,没有完全抹去的汗珠。
旁边的竹床上,还有一个人形的水印。
另外,搁在床架上的几条毛巾,更是冒出一缕缕水蒸气,全部湿透了。
伙计视线一环,把房间中的细节,都看在了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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