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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晨赛(第3页)

骑了没有两步,发现大麦和小麦姐妹俩也骑马从马厩另一侧的门小跑了过来。

“咦,不是说你们来的挺早的么,怎么现在才遛马?”

简恒勒住了马缰,稍等了一下姐妹俩,等她俩靠近了自己张口问了一句。

现在大麦脸上的包好了,简恒又一次分不清大麦和小麦了,所以这时只能从马来分辨这姐妹俩。

大麦骑的是全身通体金色的马(也称浅栗色)名字叫睡火莲,是一种花的名字,而小麦则是骑的是全身青色的马,名字叫山脉。

青马长大了之后,就会成为咱们常说的白马了,白马在小马的时候一般来说并不是白色,都是青色,到了一定的年龄也青色的毛就成了白色。

“我们不像你,骑完了马一扔,给章去洗去刷,我们在马每天早上都要亲自刷一遍的,骑完了还要自己动手洗”

小麦一边说着,一边伸手拍了拍自己的马脖子。

而她的马儿则是亲昵的打了一个响鼻。

“你自己的马,就应该自己动手打理,你是个牛仔连这个都不懂?”

大麦冲着简恒笑了笑。

“咄!

咄!”

大麦的话才说完,立刻感觉自己胯下的马有点儿不安了,轻轻的带了一下缰绳,然后转侧过了马身,看到黑豆正一脸好奇的望着自己和自己的座骑。

都不用多想,大麦明白,简恒特别宠爱的这匹小黑马一准刚才是去闻自家的马屁股了。

被另外一匹公马凑过来闻屁股,睡火莲虽然名字很娘气,但是那是大麦的错,作为一匹公马它可不喜欢这调调,就像是一个取向正常的男人,看到另一个男人过来抓自己的裆,肯定要躲的一样。

“你这马!”

大麦看了看黑豆,不由的摇了摇头。

的确,黑豆的个头是挺大的,而且看起来也挺威武的,但是这是马,不是人,光大个儿就能撑起一半的帅字来。

一匹好马首先就是能跑,不论擅长长途还是短途,一匹马首要就是能跑才成,而黑豆的身材并不太符合一匹马能跑的马,对于身材的要求。

“他喜欢就可以了,当个宠物也不错!”

小麦笑着说一声,然后便对着简恒挑衅说道:“跑一段?”

说完伸手指了一下远处的一株大枫树,这颗树的年龄大了去了,最少得有一两百年的样子,在牧场里不算是第一,最少能进前五。

离着简恒现在几人的位置,差不多好几英里地,更别说路上还要经过两个起伏的小丘。

(ps:以后一天原本的两章改成三章,中间一点钟加上一章,大章写起来太累,眼睛都疼!

望各位大大谅解。

反正无诈论两章还是三章,每天七千字石头还是能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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