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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曰:“汝恶能乎?吾尝以六马逐之江上矣,而不能及;射之矢,左右满把,而不能中。
今汝拔剑则不能举臂,上车则不能登轼,汝恶能?”
要离曰:“士患不勇耳,奚患於不能?王诚能助,臣请必能。”
吴王曰:“诺。”
明旦加要离罪焉,挚执妻子,焚之而扬其灰。
要离走,往见王子庆忌於卫。
王子庆忌喜曰:“吴王之无道也,子之所见也,诸侯之所知也。
今子得免而去之,亦善矣。”
要离与王子庆忌居有间,谓王子庆忌曰:“吴之无道也愈甚,请与王子往夺之国。”
王子庆忌曰:“善。”
乃与要离俱涉於江。
中江,拔剑以刺王子庆忌。
王子庆忌捽之,投之於江,浮则又取而投之,如此者三。
其卒曰:“汝天下之国士也,幸汝以成而名。”
要离得不死,归於吴。
吴王大说,请与分国。
要离曰:“不可。
臣请必死!”
吴王止之,要离曰:“夫杀妻子,焚之而扬其灰,以便事也,臣以为不仁。
夫为故主杀新主,臣以为不义。
夫捽而浮乎江,三入三出,特王子庆忌为之赐而不杀耳,臣已为辱矣。
夫不仁不义,又且已辱,不可以生。”
吴王不能止,果伏剑而死。
要离可谓不为赏动矣,故临大利而不易其义;可谓廉矣,廉,故不以贵富而忘其辱。
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於使。
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所贵富者,宫人也。
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
遂溃而去。
翟人至,及懿公於荣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弘演至,报使於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
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
桓公闻之曰:“卫之亡也,以为无道也。
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
於是复立卫於楚丘。
弘演可谓忠矣,杀身出生以徇其君。
非徒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
当务
四曰:辨而不当论,信而不当理,勇而不当义,法而不当务,惑而乘骥也,狂而操吴干将也,大乱天下者,必此四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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