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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孟冬纪第十(第4页)

入门而左,从客也。

主人以玙璠收,孔子径庭而趋,历级而上,曰:“以宝玉收,譬之犹暴骸中原也。”

径庭历级,非礼也;虽然,以救过也。

异宝

四曰: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

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

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

荆人畏鬼,而越人信机。

可长有者,其唯此也。”

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

孙敖叔之知,知不以利为利矣。

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

五员亡,荆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郑曰:“盖是国也,地险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

去郑而之许,见许公而问所之。

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

五员载拜受赐,曰:“知所之矣。”

因如吴。

过於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

丈人度之,绝江。

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

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

昔者子胥过,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

五员过於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

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

天地至大矣,至众矣,将奚不有为也?而无以为。

为矣,而无以为之。

名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

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

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

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

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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