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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杼与庆封谋杀齐庄公。
庄公死,更立景公,崔杼相之。
庆封又欲杀崔杼而代之相,於是扌豕崔杼之子,令之争后。
崔杼之子相与私哄。
崔杼往见庆封而告之。
庆封谓崔杼曰:“且留,吾将兴甲以杀之。”
因令卢满嫳兴甲以诛之。
尽杀崔杼之妻子及枝属,烧其室屋,报崔杼曰:“吾已诛之矣。”
崔杼归,无归。
因而自绞也。
庆封相景公,景公苦之。
庆封出猎,景公与陈无宇、公孙灶、公孙虿诛封。
庆封以其属斗,不胜,走如鲁。
齐人以为让,又去鲁而如吴,王予之朱方。
荆灵王闻之,率诸侯以攻吴,围朱方,拔之。
得庆封,负之斧质,以徇於诸侯军,因令其呼之曰:“毋或如齐庆封,弑其君而弱其孤,以亡其大夫。”
乃杀之。
黄帝之贵而死,尧舜之贤而死,孟贲之勇而死,人固皆死,若庆封者,可谓重死矣。
身为戮,支属不可以见,行忮之故也。
凡乱人之动也,其始相助,后必相恶。
为义者则不然,始而相与,久而相信,卒而相亲,后世以为法程。
无义
二曰:先王之於论也极之矣。
故义者,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中智之所不及也。
不及则不知,不知趋利。
趋利固不可必也。
公孙鞅、郑平、续经、公孙竭是已。
以义动则无旷事矣,人臣与人臣谋为奸,犹或与之,又况乎人主与其臣谋为义,其孰不与者?非独其臣也,天下皆且与之。
公孙鞅之於秦,非父兄也,非有故也,以能用也。
欲堙之责,非攻无以。
於是为秦将而攻魏。
魏使公子卬将而当之。
公孙鞅之居魏也,固善公子卬。
使人谓公子卬曰:“凡所为游而欲贵者,以公子之故也。
今秦令鞅将,魏令公子当之,岂且忍相与战哉?公子言之公子之主,鞅请亦言之主,而皆罢军。”
於是将归矣,使人谓公子曰:“归未有时相见,愿与公子坐而相去别也。”
公子曰:“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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