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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催,我就着急,觉得自己犯蠢耽误了时间,就想着等晚上回来的时候再把放在鞋架上的标签丢到垃圾桶好了。
不过,晚上回来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直到后来的某天我无意间在陆河的一本书里发现了这个被他用来当书签的标签。
其实,我这人记性不算好,所有的记忆里都用在了工作上,日常生活里经常中午吃了什么吃完十分钟之后就忘了,但这个标签我记得清楚,哪怕我再看见它的时候已经过了半年。
因为这衣服是我斥巨资买的。
还因为这标签是陆河亲手给我摘掉的。
不过那都是后来的事情了,当天团建,我跟陆河到得还挺早,而且刚到那里就引起了同事们的注意——不是我,是陆河。
大家都极少见到陆河穿得这么休闲,一个女同事开玩笑说:“陆总,缺女朋友吗?别紧张,不是我,是我妹妹,要不你来给我当妹夫?”
陆河听了,笑着回答说:“不好意思,女朋友的话,倒是不缺了。”
他这一句话像是投进湖里的炸弹,这些同事就是被炸起来的水花。
陆河有女朋友了啊……
那估计,他之前的厨艺没白练。
第19章
我是个活得很随意的人,什么事儿都不会太计较,但很偶尔的,也会小心眼儿一下,比如陆河有女朋友了却没跟我说。
对于这个,我有点儿介意。
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八卦,只是给他当了这么多天的“试吃”
,也算是为他这段恋情搭了把手,成了之后跟我说一声,不难吧?
“想什么呢?”
我们走在队伍最后面,可能因为我把心不在焉都写脸上了,陆河戴着眼镜,视力好,一眼就看穿了我。
但我还是没说实话,跟领导计较这些,我不是找死么。
我说:“总觉得穿少了。”
“那下午出来的时候再加一件吧,”
陆河大概真的没看出我的心不在焉其实是因为他,“尤其到了晚上,这边比城里温度低。”
我点头,然后转过去看干净清澈的小湖水,估摸着下个月,最多十二月,这湖面就要结冰了,毕竟冬天来了。
参观度假村什么的,我毫无兴趣,就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跟着大家慢慢悠悠往前走。
不过这边的午餐还是不错的,自助餐,我吃了个痛快。
以前特讨厌团建,一帮各怀心事、只是表面平和亲热的同事们坐在一起互相说着恭维的话,脑细胞分分钟死绝,尤其应了那句话“庙小妖风大”
,我们那小公司,一共也没多少人,但故事还不少,我这种不喜欢掺和的人都被拉扯得头疼。
但这次就过得很轻松。
大家聚在一起,甚至不会聊工作,该吃吃该喝喝,到了该玩的时候谁也不含糊,似乎大家根本没人打算借着这个机会向上司献殷勤,也不需要我们坐在一块儿互相吹捧,挺好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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