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走出基地,我很迷茫,我凭着本能往人类多的地方走,我见到了和我小时候记忆里完全不一样的城市。
脑海里繁华的城市变的破旧,杂乱,血腥味弥漫,很浓重。
我却十分讨厌这样的血腥味儿。
可那些所谓的同类,它们却很喜欢。
而且我发现,它们没有意识,没有想法,整日只会游荡,遇到人类,便会毫不犹豫的扑上去啃个干净。
末日的到来,似乎已经有一些日子了。
我毫无目的的走着,不管去哪里,只要走下去就行了。
直到,我遇到了她。
第一次见到她,是她利落翻墙进入一家已经没有人的别墅的时候,她似乎早有目的,一进去,就直奔堆放着食物的地方。
我认得那些是什么,在没有成为丧尸之前,那群疯子就喂我和御吃那些东西维持生命,有时候,疯子们做实验太过入迷,往往会忘记我们,直接给我们输一种液体。
听他们说,那叫葡萄糖。
我看着她将满地下室的东西瞬间变没,我对她产生了好奇,很奇妙的感觉,那是第一次有。
我不知道怎么和别人相处,但是我遵从内心的指引,跟着她。
她很警惕,很快就发现了我在跟着她,甚至故意走到让我无处躲藏的地方,迫使我出现在她面前。
那是我和她第一次正式见面。
我记得第一次见面,我对她的第一句话就是,让她跟我走。
太久没有说话,一开口很不适应,她似乎因为这句话认出了我的丧尸身份,所以,她跑了。
有点委屈。
我只是想跟她在一起,想有个人陪着我。
可她后来,去了人类的基地。
我很抗拒那个地方,只能守在外面等她出来。
期间,和御回合,我跟御说,我想跟着一个人类,御看着我,像是在看着一个疯子,可御却也没说什么,决定待在朝圣街等我,
后来啊,她终于离开基地了。
我的机会来了。
这一次,她没有排斥我,还问了我的名字,真好。
尽管我很讨厌北郊基地——那个充满人类气息的地方,但是因为有她,我也能接受。
我发现,她像是要完成什么任务一般,对两个人类格外关注。
而那两个人类居然想要伤害她!
我每次想要动手,她总说,让她来,她可以。
那好吧,那我就做她身后的男人。
她的确很厉害,她的秘密也很多,但我没有要知道的意思,我想,只要她在我身边,这就好了。
我想起那群疯子说的,只要变成丧尸,寿命就是无穷无尽的,我突然恐慌,要是没有了他,我该怎么办?
人类的寿命,只有短短几十一百年。
可她拒绝成为丧尸……
从那天开始,我就无时不刻不再担心她什么时候就离开我,而我,再也没有办法找到她。
后来,她关注的那一男一女,其中的那个男人死了。
再后来,那女人也快要死了,我以为,她会亲自动手,可最后,她却只看了几眼,就拉着我离开。
我开始不明白她了。
哦……我什么时候明白过她?
未来短短几十年,我们朝夕相对,形影不离。
从不装逼,却意外遭雷劈,从此拥有饲主系统。捕捉美女当宠物,亲密度达到一百时,可以做很多事情。共享宠物的技能,让饲主成为全能高手。能控制人心,就能控制整个世界。饲主在手,天下我有!...
宋朝在文治上面做到了顶峰,诞生了无数可以铭刻到历史上的人物,大文豪,政治家,圣人,军事家,却被蛮族攻破,历史沉沦。穿越本应该死掉的仁宗二子,改变必死的命运,改变将靖康之耻,系统在手天下我有,看一介皇子如何,祛除弊政,强悍自身,追亡逐北,一统天下。...
他拥有一个尊贵的名字和神秘的身份,大家都称呼他为爵少,她对他一切一无所知,他却对她了如指掌,而她只能妥协。她渴望呼吸,渴望自由,可他步步紧逼,她唯有恨,总想着有一天死了,那么就解脱了。求你,放过我!放过你?不可能,除非我死,锦瑟,要知道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会下地狱的。那就一起下!如果可以选择,苏锦瑟希望能回到噩梦的开始,不去向他求救,那么她亦不会和他有任何瓜葛,以至她终于可以抽身离开的时候,心就不会那么痛。...
丈夫和小三陷她于危难,一夜惊情,霸道军长宠她入怀...
仙魔争霸,凡人沦为鱼肉!在这纷争乱世,金无止悄然降临,就在他面对满满的恶意茫然无措之时,体内莫名出现了超级加点系统!...
春花秋月朱莎帐,夏雨冬雪野茫茫。乾坤万里谁为伴,煮酒当歌夜未央。莫问庖丁如奈何,我笑苍天弄无常。红颜皆醉我独叹,一梦醒来是黄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