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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带了一个“宴”
字,今日的菜肴必然得比往日丰盛。
可我们就两个人吃,真把满汉全席端上来也是浪费。
所以,在谢玉衡出门采购的时候,我在心头拟了一个简单菜单。
三道足以。
其一是油炸丸子。
这个简单,前面我俩一起做萝卜盒,谢玉衡已经尝试过一遍肉馅儿调制。
眼下只要稍微调整一下馅料比例,再将这玩意儿一团团送到锅里就行。
其二是拌萝卜丝。
有了一道油腻的菜,就该再来道清爽的。
还可以再拌点杏肉丝进去,一样脆口,还再添几分酸味儿,更是开胃。
其三……我决定先看看情况。
若谢玉衡买的肉够,就做萝卜炖肉。
若是不够,拿蛋来代替也行。
总归是汤,热乎乎的,很适合微凉的早晨。
再加上前头包过甜酱肉丝卷的薄薄煎饼,足够两个成年男性吃饱了。
有了主意,余下就是等谢玉衡回来。
考虑今晨耗在吃食上的时间一定颇长,我还主动研了墨,先把写字功课做好。
右臂上的伤已经结成一条长长的疤,再无崩裂的风险,我却还是用左手书写。
半是习惯,半是我前头其实试过,发觉自己右手写字同样难看,不怪谢玉衡总怀疑我其实不曾读书。
但我还是坚持认为自己有曾进学,否则的话,话本上的字我如何认得?最多最多……嗯,没学几年。
我摸摸鼻子,倒不心虚。
若真如此前所想,家里爹娘是开酒楼的,那我会算账就行了。
像是当下,我就很会计较:谢玉衡给我的功课是一天十页字。
总量在就行,对每一页具体写多少没有严格规定,内容也随我心意。
看着挺宽松吧,但若我真只把“沈浮和谢玉衡是好朋友”
单列出十张纸,他肯定要不高兴。
相反,若是我在一张纸上把这句话写十遍,他定是会夸我。
想到他笑眯眯说我做得好的样子,我唇角忍不住勾了勾。
再低下头,却没真把自己当个复写机器,而是找了本话本抄。
毕竟我才不想当谢玉衡的好朋友。
我要当话本里的“书生”
,早晚有天和谢玉衡月下定情、你侬我侬。
怀揣这般雄心壮志,等谢玉衡回来,我乖乖给他看自己刚写完的纸页。
谢玉衡果然道了句“写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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