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看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1章 划算的买卖(第1页)

明达也愣了一会儿,才收回落在乔夕月身上的视线,说:“龙琰,我这次来一是送上谢礼,二是想和你商量一下部落迁徙的事情。”

“龙卡部落不打算迁徙了。”

阿琰也看了看身边的乔夕月,说:“夕月说可以帮我们过冬。”

“什么?”

明达很是惊讶,再次看了看娇小美丽的乔夕月,说:“龙琰,以前我们两族有纷争,所以迁徙的时候分开走,死伤很大。

今年我们变成了朋友,一起走会安全很多啊。”

“是真的。”

乔夕月说:“我们的房子很结实,盖上兽皮之后比山洞更加保暖抗风。

而且我让大家在屋里加了炉子,冬天可以取暖。

现在要解决的就是食物问题。”

“我的天。”

明达身边跟着的是那个小老头,惊讶的说:“达达平原上的部落世代迁徙,你们不走了,神会发怒的。”

“不会。”

乔夕月说:“我有天火,大家就不会有事。”

迁徙的路上会因为寒冷、疾病、野兽袭击等造成大批的伤亡。

就算是到了山谷,各部落可能为了过冬的食物发生争抢,有的小部落一个冬天没过完就被灭了。

所以乔夕月决定赌一把。

定居可以减少

消耗和伤病,冬天也不是完全找不到吃的,所以她觉得能抗过去。

只要有一个冬天过去了,以后大家就全都习惯了。

经验也会越来越多。

明达却脸色发黑,说:“龙琰,你是最强壮而勇敢的首领。

你的妻子也确实漂亮可爱。

可她毕竟只是个女人,你确定要听她的话吗?”

“对。”

阿琰说:“我妻子的话我当然要相信。

就算她有考虑不周的地方,我也应该帮她想到、帮她解决,而不是因为不信任而阻拦她。”

明达还要再说什么,乔夕月朝身旁的小麦子使眼色,让她把东西拿出来。

小麦子立刻和雀儿捧了几个陶罐子出来,在明达的面前摆成一排。

明达再次愣住了,忘了刚才的争执,盯着那几个圆鼓鼓的东西却不知道是什么。

“陶罐,可以放在火上烧,煮熟米和肉。”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大界主

大界主

洪武一直认为,作为一名高端的界主,从来不应该去干那些冲锋陷阵打打杀杀的勾当。而应该是藏身于浮云,等待着杀戮的尾声。然后出来埋埋死的,杀杀伤的,收拾一些属于无主之物的天材地宝。嗯,高端的界主,不应该暴戾。...

动力之王

动力之王

被大宇宙的意志给踢回了1978年的陈耕,故事再次开始。...

强势夺爱:天价老公好霸道

强势夺爱:天价老公好霸道

以后,还敢不敢再想爬我哥的床,嗯?五年后,她被送上他的床,一夜狂风暴雨般的掠夺后,他咬牙切齿的捏着她的下巴道。她努力的想要摆脱她,却被他设计闪婚。在家里,她是他圈养的妻子。在外面,他却宠她上天。有男人敢占她便宜?手直接打断!敢嘲弄她的女人?分分钟啪啪打脸!他的女人只能他来欺负,别人,下下辈子都别想!...

大宋佣兵

大宋佣兵

汇聚铁血男儿,开创佣兵之城!在燕云十六州的土地上,我不想再听到,汉家百姓在蛮族铁蹄下的呻吟声!什么?佣金哪儿来?世界上百分之七十的财富在大宋汇聚,钱自是大有来路!政策支持?太祖说了我以二十匹绢购一契丹人首,其精兵不过十万人止费二百万绢则敌尽矣。这,就是政策!什么?还有人手哪儿来?呵呵,宋,不缺少铁血儿郎!宋的湮灭,只因他不够野蛮。而昆哥我呢?恰好比较野蛮。从亡命天涯路,到建立铁血佣兵城从朝廷通缉犯,到权掌天下的佣兵王。太史昆这么个无良青年是怎样做到这些的?让我们跟上他的脚步,去看一看小混混在十二世纪初的发迹之路。...

明帝国

明帝国

曹越穿越来到明末的崇祯十四年七月,正好赶上了悲壮的松锦之战。松山城被满清建奴军队团团包围,作为一名军中将领,是逃跑还是跟着洪承畴死守松山,然后血溅沙场,为国捐躯?曹越不想死,更不想当建奴的俘虏,既然来到了大明,即使自己是挡车的螳臂,他也要努力抗争一次,在这个山河破碎的年代,以热血谱写一曲驱逐鞑虏,复我大汉山河的壮歌。热血与信念,铸就铁血的军魂,马蹄踏处,皆为华夏之国土,一个无比强盛的大明帝国,傲然屹立于天地间。秦淮八艳,长平公主,红娘子,美名流传千古----美人与江山,俱我所爱也...

无限之银眼剑神

无限之银眼剑神

又一个宅系生物穿越了,而且,还是坐在马桶上穿越的!什么腹黑主神竟然把我绑进了无限空间?什么郑吒还是我的同届队友?这什么情况啊?我该怎么在夹缝中求收藏嗯求生存呢?这是个问题啊!...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